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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泰生物(688606)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奥泰生物奥泰生物(SH:688606)2025-10-30 16:51

公司治理 - 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拟增选1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完善董事会人员组成[1] 股权相关 -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以2017年7月31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122,411,449.07元,按3.13956:1比例折合股本38,990,000股,余额计入资本公积[5]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3,899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1元[5] - 已发行股份数为7,928.0855万股,均为普通股[5] - 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股东要求收回,董事会需30日内执行[9] - 股东对内容违法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等违法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请求子公司监事会等诉讼或自行诉讼[12][1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等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4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49]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4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6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定情形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69][7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71]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2] 制度修订 - 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9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13项无需提交[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