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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股份(600303) - 曙光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曙光股份曙光股份(SH:600303)2025-10-30 16:57

薪酬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2]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2]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2] 薪酬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等[4] 薪酬方案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半数通过[6] - 独立董事可提请讨论重大事项[6]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