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600303) - 曙光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本着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 披露规范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 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 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 1 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 公司、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