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00270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2] 文件管理 - 会议记录等书面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4]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4] 薪酬方案 - 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与方案[2]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