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5%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且超 100 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且超 100 万元需报告[7] - 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 30%需报告[9] - 除董事长、总裁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 3 个月以上需报告[11] 报告时间与资料提交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变化需在 2 个工作日内提交最新资料[14] - 各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1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在一个工作日内报送证券部,证券部当日提交审签[19]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履行报告义务[19] - 转让股份后导致持有、控制公司股份低于 50%或 30%需持续报告[20] - 董事会或股东会就重大事项作决议应在当日报告[21]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义务 - 持有、控制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出现特定情况应立即通知公司[17] - 拥有公司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比例每增加或减少 5%或 1%需通知公司[1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配合公司重大信息调查、问询并如实回复[25] 信息管理与保密 -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1] -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具体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日常管理[27] - 能接触或获取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7] - 重大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董事会应控制信息知情者范围,证券部应做好内部知情者登记工作[2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重大事项筹划阶段需加强保密工作,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5] - 公司应做好媒体信息监控及敏感信息排查,发生信息泄露应报告并补救[27] - 内部人员在获悉重大信息后至公开披露前,不得买卖公司证券或牟取非法利益[28] - 内部人员应妥善保管载有重大信息的资料,保证电脑存储信息不被调阅、拷贝[28] 责任追究 - 未按程序及时上报信息,公司将追究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责任[31] - 因工作失职或违规致使信息披露失误,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处分[30] -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及其他知情人员泄密将被追究责任[31]
新宝股份(00270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