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0027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离任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公司章程》规定的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