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00270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公司章程》 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参考外部薪酬水平;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