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信息(6039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金桥信息金桥信息(SH:603918)2025-10-30 17:03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4]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4]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4个专门委员会[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1次定期会议[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3日,经全体董事半数同意可豁免[8]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董事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0]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15] 议案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议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法律等另有规定从其规定[23]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作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7] - 议案未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议案[1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议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1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含会议届次、时间、地点、审议议案、表决结果等内容[20]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1] 董事回避 - 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有关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决议效力 - 不同决议内容矛盾,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17]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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