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11]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报告[7] 审计职责与范围 - 审计部对公司各机构、子公司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6]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环节[7,8] 审计证据与档案 - 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记录在工作底稿[8] - 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一般为20年,重大事项为永久性档案[8] 审计审批与报告 - 公司部门查阅审计档案需经部门负责人和内审负责人核准,对外需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审批[9] - 审计人员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1] 特定事项审计 - 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2,13,14,15] - 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并发表意见[15] 信息披露审计 - 在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6] - 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17] 人员管理与制度 - 公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绩效[19] - 对违规人员和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可视情节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19,2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及时修订[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