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7月3日获批发行3103.78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612.4514万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311.36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20] - 公司股份总数为30612.451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需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才能享有相关权益[3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41]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3] -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0] - 股东会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重大交易事项享有决策权限[51]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3]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3]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6]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1]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主持[6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62] - 董事会同意召开的,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审计委员会同意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62][6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64]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6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68][6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6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7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7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7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90]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92]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93]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98]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8种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00][101]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2] -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将解除其职务,部分情形需30日内解除[101] - 相关董事未停止履职或未解除职务参加会议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10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1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3]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3]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情况[106] - 董事离职后三年内,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仍然有效[10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有决策权限[115] - 董事会对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事项有决策权限[115] - 董事会对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事项有决策权限[115] - 董事会对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11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批准[11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1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19]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20]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需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12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1]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124]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时,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24]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4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5]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46]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4][148] - 战略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制定[148]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建议[14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并提建议[14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应制作会议记录[141] 总经理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51][153] - 总经理应制订工作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制度包含会议召开等内容[157][15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2]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6] - 公司现金分红最低比例为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73]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7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7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79]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可调整股利分配政策[177]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6]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187] - 公司保证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会计资料[188]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8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89]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5]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9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8] - 公司合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9]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200]
勘设股份(603458)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