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设股份(603458)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 因相关违法犯罪被处罚未满六个月不得转让股份[6] - 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不得转让股份(特殊情况除外)[6] -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不得转让股份[6] 买卖时间限制 - 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减持与申报要求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或更新数据[16]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公告[16] 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8] - 公司应通知监管机构并可追究责任[19] - 可给予责任人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20] - 造成损失可依法追究责任,重大影响可要求民事赔偿[20] - 触犯法规可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8] - 公司应按要求对股份管理信息确认并反馈结果[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