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 考评后提报酬和奖励建议报董事会[11] 薪酬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2] - 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2] 会议相关 - 不定期开会,提前3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4] - 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8] - 工作时公司需提供主要财务指标等书面资料[10] - 有关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