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 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 者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