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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60305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可川科技可川科技(SH:603052)2025-10-30 17:10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 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 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 际控制、影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 人、其他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父母、配偶和子女 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 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维护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 体股东利益,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