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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6030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可川科技可川科技(SH:603052)2025-10-30 17:1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的,应当向公司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 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应在收到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任期 届满、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