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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603052) - 董事会秘书制度(2025年10月)
可川科技可川科技(SH:603052)2025-10-30 17:1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1/4 第一条 为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提高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权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苏州可川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 第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样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如下职责: (一)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 关规定; (二)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投资者及实际控制 人、中介机构、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