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川科技(6030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3、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 挂钩。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薪酬的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审批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发表审核意见。 第七条 公司人事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