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川科技(60305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可川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证 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和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