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60308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经 理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组织和行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由 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七条 公司应尽可能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第八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 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