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凤鸣(603225)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新凤鸣新凤鸣(SH:603225)2025-10-30 17:1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履行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之规定,结合《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的"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 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送达证券 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公司实施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直接责任人和具体协调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管理 部门。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各子公 司的主要负责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 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证券事务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