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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60305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可川科技可川科技(SH:603052)2025-10-30 17:1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 告(以下简称"年报")的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 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 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 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 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