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603225)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 或者董事会决议通过,董事、总经理及其它管理人员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担保 合同或出具担保法律文件。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它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或出 具担保法律文件,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担保,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担保合同及出具的担保法律 文件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并及时通报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 和财务部门。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或提交股东会表决前),应 当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 公司应向被担保企业索取以下资料: 1、企业的基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 2、被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