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603225)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上市公司内部 监督机制,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 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 专业人士);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