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虹(60315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持续完善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与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 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且至少应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