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虹(6031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制度,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事务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 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 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日常工作。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应保证第一时间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信息,在 其他公共传播媒体披露的内幕信息不得先于证监会指定报纸或网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 前,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未经 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