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虹(60315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如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 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 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法人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