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00244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1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