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603685)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晨丰科技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 于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1014 第 1321 号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或"公司")委托,作为发行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律师就发行人延长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简称"股东会决议有效 期")及延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以下简称"授 权有效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晨 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 效期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 查和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