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与决议 - 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部分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该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2]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多处条款修订,涉及公司权益维护、法定代表人、股东权利等内容[4][5][6] - 公司发行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6]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发起人等不同主体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8]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依股份份额获得股利等分配[9] - 特定股东在董高监等侵犯公司权益时有起诉权[12][13][14]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或认定公司决议无效[10][11] 股东大会与股东会 - 股东大会和股东会召开时间、条件及决议通过比例有规定[19][20][52]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17][18][19] - 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股东会表决有相关程序[22][23][28] 董事与监事 - 董事、监事候选人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任期3年[28][29]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3年内仍有效[30][32][64]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四个专门委员会[33][34]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任职有条件限制,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1][42][43]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工作[4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8][49] -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需满足多项条件,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占比不同[51][53][56][57][59] - 满足特定不利影响条件,经股东会通过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63] 公司合并与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6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65][66] 内部审计与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4][65] - 多项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需修订,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1][72]
新凤鸣(603225)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