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1] - 董事会人数由7人调整为8人,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2] - 修订《公司章程》,统一“股东大会”表述为“股东会”[3] 制度修订与审议 - 拟制定或修订26项公司治理制度,部分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6]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股份总数为43840.9881万股,均为普通股[10]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依照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14] 关联交易与担保 - 股东会审议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2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3]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1]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不应低于1/3,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34]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6][4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4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8]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49] 通知送达与公司合并分立 - 公司邮件通知送达日期为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56] - 公司合并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56] 清算与解散 - 公司出现特定解散事由,应10日内通过系统公示[58]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59]
司太立(603520) - 司太立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