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4]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特定情形下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披露[17] 委员会要求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9] 工作时间与记录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个工作日[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4] 公司支持 - 董事会秘书室负责服务事务[30]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配合考察[31] - 承担费用,给予津贴[28][34][3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