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首钢股份首钢股份(SZ:000959)2025-10-30 17:26

会议文件报送 - 子公司普通情况2个工作日内、涉及信息披露事项1个工作日内报送会议文件[5] 财务与交易管理 - 子公司每月末应对关联交易和往来进行对账[8] - 子公司应报送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8] 人员管理 -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章程规定执行,可按需调整[15] - 委派人员应于每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考核评价[16] 信息披露 -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登记、报告机制[20]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20] - 子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工作体系并指定专员向董事会秘书室备案[20] 考核机制 -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和工效挂钩考核机制[22] - 子公司应按季度、年度提交经营目标及工效挂钩完成情况报告[22] - 子公司应建立内部考核体系并制订绩效考核制度[23] - 子公司考核和奖惩方案需报公司备案后执行[23] 制度施行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废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