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信息报送要求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按规定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档案[10] - 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备忘录[11]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年报等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3] 报告义务与方式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应第一时间报告[24] - 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报告方式包括书面、电话、会议[25] 填报与考核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幕信息未披露前2日内填报档案报董事会秘书室[27] - 未按时上报、未如实填报等情况给予相应考核处分[2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后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