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股份(00085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2][5]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变更通知分别提前三日和一日发出[7][8]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0]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表决[14] - 提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15] - 公司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为准[16] - 特定情形下董事需回避表决[16]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会议记录 - 秘书安排记录,包含多项内容[16]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会议和决议记录[17]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执行情况[19]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21] 规则说明 - 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