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电器(00295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小熊电器小熊电器(SZ:002959)2025-10-30 17:26

信息报告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事前报告[14]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5]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6]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业绩大幅变动情形需报告[18] - 董事会审议通过境内外融资方案等重大事项需报告[19]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情况变化需报告[20]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需报告,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2] 报告要求 - 重大信息报告需在第一时间通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22] - 内部信息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23] - 报告义务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内递交书面文件[24] - 公司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26]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9] - 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对外披露重大信息[30]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事件发生当日内报告[31] 违规处理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未及时报告、报告存在重大问题、拒绝问询等情形[33]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未及时上报或内容不准确,公司将追究责任人责任[34] - 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及经济处罚[34] -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责任人应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34] - 未经董事会批准擅自披露重大信息,公司董事会将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34]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采取措施等,董事会应组织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34] - 公司有权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34]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6]

小熊电器(00295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