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源(000791)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甘肃能源甘肃能源(SZ:000791)2025-10-30 17:27

内部控制职责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审批评价报告并对真实性负责[3]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议评价报告[3] -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工作方案、审核评价报告、管理评价工作和协调重大事项[4] - 审计合规部完善制度、编制方案、开展评价、编制报告和督导整改[4] - 子公司组织开展本公司评价工作,上报报告并对结果真实性负责[4] 内部控制评价 - 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和成本效益原则[2] - 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要素全面评价[8] - 程序包括制定方案、组成工作组、现场测试等环节[11] - 方法包括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穿行测试等[12] 内部控制缺陷 - 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15] - 按影响程度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17] - 按与财务报告相关程度分为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缺陷[18] 缺陷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营业收入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重大缺陷≥1%,重要缺陷0.5%(含)-1%,一般缺陷<0.5%[20]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与财务报告一致[21] 内部控制报告 - 分为定期和非定期报告,公司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控制评价并由董事会对外发布报告[23] - 应披露董事会声明、评价总体情况等八项内容[25] - 报送需经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批准,保荐人或财务顾问核查[23] - 以12月31日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应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26] 其他 - 公司各部室及子公司对内部控制缺陷整改负主体责任[21]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文件资料等由审计合规部整理移交档案室管理[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