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源(00079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的辞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其他 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五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