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总经理可批准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下的关联交易[9] - 董事会有权批准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10] - 股东会批准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等情况[10] 关联交易特殊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不含)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1%(含)以上,应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日常经营相关除外[13] - 高溢价购买资产等情况,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15] - 公司拟部分或全部放弃相关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以特定金额为关联交易金额履行程序[15]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先经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董事会,部分再提交股东会[15] - 关联交易标的为股权或其他非现金资产,需提交相应报告[15] - 特定关联交易决策需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经多环节通过[16] - 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提交审议,预计金额超实际执行需重新审议披露[16] 表决回避规则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会议及决议有人数要求,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9]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1]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20] - 违背规定关联董事及股东未回避表决,相关决议无效,已实施则对公司损失负责[22] - 总经理、董事会行使职权应遵循“勤勉尽责、公司利益至上”原则[25] - 总经理需向董事会充分披露可能的关联交易信息及资料,拒不履行报告义务,董事会可给予处分[25] - 公司董事、高管应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人侵占利益问题,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并追责[27] - 董事会拒不履行报告义务,股东会可给予处分[27] - 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管提供借款[2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27] - 关联人不得干预公司决定,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公司利益[27]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并适用[27]
仁度生物(68819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