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度生物(6881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仁度生物仁度生物(SH:688193)2025-10-30 17:2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7] 通知要求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12] 出席与委托 - 董事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出席视为放弃投票表决权[14]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表决规则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不得对提案表决,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投同意票[21]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21] - 不同决议内容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21] - 过半数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1] 会议记录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21] - 董事应依照会议记录承担决策责任[22] 决议落实与确认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4]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25]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办公室负责人保存[28]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