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603195)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4] 审计费用相关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8]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8] 续聘与评价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续聘时需全面客观评价工作及质量[9] - 年度股东会上拟续聘,可用评价意见替代调查意见[9] 关注情形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事务所等情形[10]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因质量被处罚或项目被立案调查情况[10] - 关注聘任期内费用变动或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情况[10] 改聘与人员限制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改聘工作[14]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承担首次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5] 信息披露 - 应在年报中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每年应披露履职评估报告和监督职责报告[17] - 变更事务所需披露前任情况、原因等信息[17] 其他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负责监督审计工作开展[17]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20] - 公司和事务所担负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2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