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泰(603119)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荣泰浙江荣泰(SH:603119)2025-10-30 17:31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高级管理人员辞任 应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的具体程序和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