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中国海防中国海防(SH:600764)2025-10-30 17:40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代码为600764[4]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等人员和机构[5]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披露[1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书面申请[14] - 需在规定期限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定期报告[12]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中期报告满足特定情形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审计[12] - 预计年度、半年度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1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需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8][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9][22]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0]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3]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3]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23]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4] - 公司董事会对信息披露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披露[24]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5]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部门审核,经董事会审议后报上交所[27] - 临时报告需经证券事务部编制审查,经审批后在指定平台披露[28] 保密与档案管理 - 公司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内幕知情人需登记备案[30]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3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配备专职人员[32] - 股东会、董事会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34] - 董事及高管履职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34] - 监管部门文件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等保存10年[34]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