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并办理变更登记[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3][25] 股份与股东权益 - 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相关操作受规定限制[3] -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有特殊规定[4] 决议与诉讼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法院诉讼[5]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特定情况提起诉讼[6] 担保与交易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24]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或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会议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会议[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1] 董事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推荐候选董事、监事,1%以上可书面推荐候选董事[15][17] - 董事、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候选须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过半数方当选[16][17][1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1] - 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侵占公司财产等多项禁止行为[21]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如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22] 其他 -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利润[3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股东会决定[3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33][3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5]
亿晶光电(600537) -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