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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农(603789) - *ST星农: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星光农机星光农机(SH:603789)2025-10-30 18:18

股份相关 -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将原湖州星光农机制造有限公司股权对应净资产按1:0.54127144633折为公司股份[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6521.46万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股份转让与收购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收购股份,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因员工持股、转换债券等情形收购,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5][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未执行,股东可起诉,负有责任的董事承担连带责任[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董监高违规致损时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起诉[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向公司书面报告[13]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9]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9] 董事会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42] - 董事会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4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46]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5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5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9] - 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61] 重大事项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9]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1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担保除外)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64] - 公司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披露[64]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