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承科技(688603)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天承科技天承科技(SH:688603)2025-10-30 18:2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472.4524万股,均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需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6][7]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董事任职与职责 -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等多种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7]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19][20] 独立董事相关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等相关人员[21]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25]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25] 信息披露与制度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6] - 公司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多项需股东会审批[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