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侨食品(605339) -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南侨食品南侨食品(SH:605339)2025-10-30 18:49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均需披露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16] - 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且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16]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组织管理董秘办开展信息披露工作[34] - 董事和高管应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定期和临时报告按时披露[34]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及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检查内控执行情况[34][38] 特殊情况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8] - 定期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8] 关联交易与股东披露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执行关联交易审议和回避表决制度[5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发布信息由董事会秘书通过上交所电子化系统上传,上交所审核合法性合规性,审核通过后在指定媒体披露[33] - 董事长签发定期报告并加盖公章,董事会秘书两个工作日内报上交所审核披露[28]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8]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