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决策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7] - 未达上述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长决定[7] 投资类型及管理 - 短期投资指购入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一年的投资,含股票、债券、基金等[11] - 短期投资由财务部预选、编报计划及可行性分析,按审批权限实施[12] - 证券投资执行严格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共同控制[12] - 长期投资指投出一年内或超出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16] - 长期投资由有关部门或下属企业上报资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研究并提建议[17] 投资监督与管理 - 公司经营管理层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条件变化时提调整建议[17]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效益,出现问题查明原因追究责任[20] - 总经理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后续日常管理[21]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新建合作、合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派出人员参与运营决策,人选由董事长决定[21]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完整记录和详尽核算[21] - 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遵循公司会计制度[21]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21] 投资回收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等情况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23][27] - 投资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3][27]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25][26] - 子公司遵循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报送[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32]
南侨食品(605339) -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