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侨食品(605339) -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13]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1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3] 工作执行与审批 - 拟订的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考核体系与指标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9] - 拟订的董事薪酬制度或方案经董事会同意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10] 工作细则相关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其他信息 - 文档涉及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