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 日常工作部门,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 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 中介服务机构在与公司合作中可能产生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事宜,由 对口业务部门负责。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公司与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监管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希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