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信息披露原则 - 审慎确定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程序后实施,新增要有充分证据[3]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符合情形可暂缓或豁免[4] 披露后续处理 - 暂缓、豁免原因消除等需及时披露[5]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密信息可代称豁免,有风险可豁免临时报告[7] 审批与登记 - 内部审批包括向董事会秘书申请、审核及董事长审批[9] - 按格式登记事项,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相关内容[11] 材料报送与保存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广东证监局和上交所[11] - 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不少于十年[12] 责任追究 - 不符合条件处理或未披露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4] - 顾问擅自披露保留追责权利[15] 知情人要求 - 知情人需保密,不买卖,主动备案,否则担责[23] 登记事项表 - 国家秘密豁免表填豁免方式等内容[25] - 商业秘密豁免表填相关内容及是否已公开[26] - 商业秘密暂缓表填相关内容及恢复披露情况[28]